mccad 发表于 2004-1-18 15:01:00

陈老师,提个偏移和延伸的问题

1.如下图,内圈可以向内外偏移,但外圈却只能向外偏移,不能向内偏移。
我指的是整个回路同时偏移。


2.由于不能整个回路同时向内偏移,只能分成两次偏移,上左下及右上、右下五段线偏移一次,剩下的偏移一次,为了能够延伸,有右上和右下线估拉长一点,想把弧段延伸,但却选不中圆弧段。想用共点的约束,也不行。晕。最后我只能按圆心重画圆弧段。

初试不爽。

陈伯雄 发表于 2004-1-19 09:27:00

您对“偏移”的理解有问题。
将这个功能与AutoCAD的Offset命令对比,是不合适的,两者相当不同:
首先,Inventor要确保原始线与等距线在几何图形上的正确关联和参数驱动,因此,不会像AutoCAD那样允许结果线的片段数量或对象类型与原始线不同,而是必须保持一致;这样,法距的大小就是有限制的了。
就是说,将引起两者片段数量不一致的法距,Inventor拒绝创建新的曲线,而且会在光标处显示“禁行”标记。
参见图4-24左,内部是原始线,外圈是新建线。在Inventor中创建的是正确的等距曲线,也就是:原始直线必然对应结果直线,而原始弧也必然对应结果弧。结果线、弧可能极小,但不可以没有。
参见图4-24右,在AutoCAD中,就没有限制了,图示结果已经找不到原始弧“弧A”的对应片段了,因此,这时的等距线,已经不符合基本的几何关系而是错误的了。参见033.AVI,注意其中的反馈标记。
其次,Inventor不能“偏移”用“偏移”功能创建的结果曲线,这也很合理,没必造成更多的继承叠代,一代就足够了。AutoCAD因为是非参数化的,就随便了,反正也不互相关联。
可见,Inventor才是真正意义上的、完全符合几何学原理的等距曲线。在后来的尺寸驱动中,如果法距过大,造成片段数量不对应,Inventor会发出错误提示而不会执行。

mccad 发表于 2004-1-19 10:04:00

经过试验,确实知道偏移后的对象数量必须与原始对象数量一致。
但对于“Inventor不能“偏移”用“偏移”功能创建的结果曲线”这一个问题,在8版本中试过,没有这个问题,可以多次偏移。


对于我上面提的问题,经过我后来的分析,不能向内偏移的那个环,圆弧段其实是造型中带斜度切的截面,也就是椭圆弧段。
看来对于椭圆弧段的偏移,只能向弧长减小的方向偏移,而不能向弧长增加的方向偏移。
呵呵,这好象不太合理。

陈伯雄 发表于 2004-1-19 11:59:00

1)我是说:Inventor不能偏移用偏移功能创建的结果”曲线“,是针对样条而言。
2)这里有一个等距线的规则问题,向加大的方向,会造成对应法线的不确定性... Inventor强调“关联”,任何可能造成不对应的结果,都可能出问题。

creakzhou 发表于 2004-2-10 15:32:00

我比较赞同陈老师的看法。在INVENTOR中偏移时偏移出的对象将继承被偏移对象的约束。

陈伯雄 发表于 2004-2-13 09:20:00

其实这个问题提得很好。


在软件应用中,需要有三个基础:构成的原始几何概念、软件的相关规则、设计中的对应需求。


三者完全整合,才能正确使用软件。关于Offset(等距曲线)的讨论,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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