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求助]请教陈老师。
在图纸右上角“其余”的表面光洁度符号如何设置是图纸中零件表面光洁度符号大小的1.4倍?GB/T131-1993中有这样的要求。 见以下描述:“3 当零件所有表面具有相同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时,其符号、代号可在图样的右上角统一标准,见图12a或12b<BR>当统一标注和简化标注的方法表达表面粗糙度要求时,其符号、代号和说明文字的高度均应是图形上其它表面气流 代号和文字的1.4倍, 见图12、图13”<BR>
有人能告诉我吗? 陈老师在吗? 在Inventor中? 是在inventor 中啊!我是用AIP8。 目前只好自己制作“其余”标注中的,加大的粗糙度符号。 明白了,真遗憾啊... 有什么遗憾?
用“缩略符号”制备“其余”中的一套内容,是用户定制的必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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