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。。胖哥指教1
图形经“SC”命令缩放后。。。标注之尺寸也一起变化。。。。怎么样才能快速的把缩放后的尺寸修改成原尺寸。。。。急。。。谢指教。。。在线等!! 小妹别急!当你对图形进行缩放后尺寸当然是跟着缩放变化,你可以通过调整"标注样式管理""比例因子"来恢复你的标注尺寸!
举个例子:
标注比例因子默认的是1:1,当你把图形缩小为比例为0.5时,所标注的尺寸也就跟着缩小一倍,这时你把比例因子设置为2,就可以一次性快速的恢复你原来的标注尺寸! 胖哥。。。我如果是扩大2倍呢。。比例因子应该是好多? 这已经是数学的问题了,不是CAD的问题了.
其实这样的问题你应该动脑筋去想,不该不伤你的脑细胞而伤了别人的脑细胞,呵呵!
放大两倍比例因子你就设置为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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