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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助]请教陈老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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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6-8 21:5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在图纸右上角“其余”的表面光洁度符号如何设置是图纸中零件表面光洁度符号大小的1.4倍?GB/T131-1993中有这样的要求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6-8 21:5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见以下描述: “3 当零件所有表面具有相同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时,其符号、代号可在图样的右上角统一标准,见图12a或12b
当统一标注和简化标注的方法表达表面粗糙度要求时,其符号、代号和说明文字的高度均应是图形上其它表面气流 代号和文字的1.4倍, 见图12、图13”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6-10 10:1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人能告诉我吗?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6-12 10:2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陈老师在吗?
发表于 2004-6-13 08:44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在Inventor中?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6-13 18:26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是在inventor 中啊!我是用AIP8。
发表于 2004-6-14 08:22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目前只好自己制作“其余”标注中的,加大的粗糙度符号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6-14 11:0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明白了,真遗憾啊...
发表于 2004-6-14 13:2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什么遗憾?


用“缩略符号”制备“其余”中的一套内容,是用户定制的必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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