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在对象反应器里,
我把附着反应器的对象删除了,后保存退出再打开,
会出现:
; 警告:删除的 VLA 对象恢复为 NIL
怎样使这个"警告"不出现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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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使这个"警告"不出现呢!
看看我U盤中的例子,結論:最好不要用永久反映器!
龙龙仔 发表于 2008-8-27 15:23 怎样使这个"警告"不出现呢!看看我U盤中的例子,結論:最好不要用永久反映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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