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缩放或放大后,如何保证标注尺寸不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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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4-24 10:1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我在用缩放命令时,原来标注好的尺寸老是随着变,不知何方大仙能给予指点
发表于 2005-4-24 10:24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调整标注的比例因子,如图形放大2倍,标注的主单位中的比例因子设为0.5就可以了。
发表于 2005-4-24 10:4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样的话,同一版面的别的图的标注也会跟着缩小,如果同一版面有两个不同比例的图呢?怎么办?
发表于 2005-4-24 13:22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到图纸空间建两个视口。
发表于 2005-4-24 13:32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选择“标注设置”中“替代”选项,只替代其中某些尺寸的标注
发表于 2005-4-24 13:5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shuimo2331发表于2005-4-24 10:45:00那样的话,同一版面的别的图的标注也会跟着缩小,如果同一版面有两个不同比例的图呢?怎么办?
多设几外标注样式,不同的比例就用不同的标注样式。
发表于 2005-4-25 08:41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知道你这个缩放操作有什么作用,建议:最好不要在标注后进行缩放操作!


可以先缩放,如果需要标注尺寸,就新建一种,以缩放比例因子的倒数设置标注的测量单位比例因子,然后用些标注样式去标注缩放后的图形!
发表于 2005-4-25 13:32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做成块
发表于 2005-4-25 16:24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将DIMASO设为0


但编辑完实体后需要你手动移动尺寸标注


其实不简单


呵呵
发表于 2005-5-22 15:57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来是个如学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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